August 3, 2007
每天早上七點半,我家的狗總會跑到我的床邊扒兩下我的左手,雖然我從來不知道那究竟代表什麼意思。
「滾。」
沒有責備,我帶著惺忪的睡眼這樣望著牠,而牠總會識相的離開我的房間;雖然我不明白,為什麼牠不能夠一開始就識相地不打擾我的睡眠而不走進我的房間。
對於早晨的陽光我已經產生一定的免疫力,就算拿著兩顆LED燈泡直接照著我的眼睛,闔上眼瞼我依舊又徜徉在上一場夢境的兒童游泳池中。
關於我的兒童游泳池:
容易見底,不易滅頂。
雖然不至於羨煞許多人,不過內容已經綽綽有餘。
那天早上,起身把小狗趕跑了之後,我回到我的游泳池裡,與基努李維。
基努李維穿了一件很不純粹的牛仔外套,不純粹的原因在於那件牛仔外套上鑲滿了兔毛。兔毛,是基努李維告訴我的。
「這是牛仔外套。」基努李維說。
如果基努李維沒有這麼說,我想我一輩子都不會知道他穿了一件牛仔外套。
「這是兔子的毛。」基努李維繼續說。
如果基努李維沒有這麼說,我也不會知道那件所謂的牛仔外套上的白色捲的不自然的毛料來自於兔子。
如果不是起毛球的緣故,我想大概是兔子本身有問題。也許是安哥拉出產的。看起來根本就像羊毛的兔毛。不過這不是重點。
重點是基努李維將我摟在懷中,然後對我說:
「我是上帝。」
雖然基努李維長的一副亞洲人的臉孔,但當他開口說中文時我還是有些猶豫。不過既然如此方便,我也不大介意。
我靠在基努李維的胸膛上,感受著兔毛的牛仔外套,還有他一口流利的中文,以及他隱藏的上帝身份,直到十一點半。
起床吃午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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